
| 预警信息20141225期(关于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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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全市将进入烟花爆竹燃放重点时段,为了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现就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预警如下: 一、要依法、安全、文明燃,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二、要严格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不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可以燃放的时间内,不要燃放A、B级的专业燃放类产品;不要燃放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产品;不要燃放双响;不要燃放非法、非标、超标产品。 四、燃放前,要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不要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同时,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正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购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