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我市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为保障公积金各项业务正常运转,决定自2019年4月24日起实行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按照贷款申请的时间先后依次发放;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按审批的先后顺序及办理完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时间确定,出证时间相同的,按受理先后为序。
二、实行轮候发放制后,公积金中心会以电话方式告知借款人放款时间。
三、此次轮候发放制度只针对住房公积金放款业务,贷款的受理和公积金支取业务不受影响。
四、“中心”将根据资金状况,适时调整轮候周期,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房产民生类-公积金
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的通告
2019/04/22 6.9k 阅读 5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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