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法规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印发《秦皇岛市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秦医保〔2020〕133号) 2020/11/30 1.6w 阅读 321 点赞 查看原文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印发《秦皇岛市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秦医保〔2020〕133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印发《秦皇岛市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秦医保〔2020〕133号)PDF标签:政策法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