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预警信息20140830期(关于对房屋租赁、销售市场合同诈骗的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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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支队接到部分市民对房屋租赁、销售合同的诈骗报警,经调查,我市房屋租赁、销售市场合同诈骗等犯罪呈多发态势,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此类诈骗的主要犯罪手段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手段1、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2、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3、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款。4、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5、通过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诈骗他人租金、购房款。 6、隐瞒门面房即将拆迁的事实,虚假发布“门面房转让”的信息,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骗取租金。 希望各地经侦部门加大对此类诈骗案件的查处,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从事房屋租赁、销售交易时,应当注意1、审查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资质。开发商须具备“五证”2、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3、谨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提防其中的免责条款陷阱,以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