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及时更新借款人个人基本信息的通告
为优化贷款提醒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已在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仍在贷款还款期间的借款人,目前在中心留存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信息发生改变的,请借款人务必于个人信息变更1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以便更好地推进贷款还款、贷款催收等工作。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1月28日
房产民生类-公积金
关于及时更新借款人个人基本信息的通告
2022/01/27 8.9k 阅读 44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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