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房产民生类-公积金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有关规定的通知

2023/04/06 4.8k 阅读 201 点赞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有关规定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按照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要求,为贯彻租购并举方针,更好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有关规定优化调整如下。

一、加大租房个人提取支持力度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为12000元。

二、阶段性支持全款购房提取

2022年6月1日之后全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按购房原因提取一次之后,每满一年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内容按原有规定执行。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