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2024/08/01 4.8k 阅读 219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1、新102国道与(燕塞湖路、通绵路、长城博物馆连接路、黄金庄村路口、关城北路、正阳北街、边墙子村路口、姜女庙路)交叉口;

2、新102国道通绵路口东100米;

3、新102国道角山隧道东100米;

4、新102国道北窑河村路口西侧20米;

5、秦山公路与(高建庄路、飞机场路)交叉口;

6、关城东路正大门前。

上述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适用违法代码1625)、逆向行驶(适用违法代码1373)、不系安全带(适用违法代码1120、3019)、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适用违法代码136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适用违法代码6023)、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适用违法代码6095)、违反禁止标线(适用违法代码1117)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二、固定式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1、北戴河区滨海大道野生动物园门前路段;

2、滨海大道野生动物园停车场出口路段;

3、联峰路与育花路交叉口西口信号灯杆;

4、联峰路与育花路交叉口西口;

5、联峰路与红石路交叉口西口;

6、联峰路91号(家惠超市门前路段);

7、中海滩路老虎石公园门前路段;

8、中海滩路应急管理部北戴河康复院门前路段;

9、鸽赤路首都师范大学门前路段;

10、鸽赤路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门前路段;

11、鸽赤路鸽子窝公园正门东侧170米;

12、海波路海天一色门前路段;

13、东海滩路欢乐湾停车场门前路段;

14、东海滩路碧螺塔公园门前路段。

上述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适用违法代码1039)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交通违法监控点位,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启动抓拍,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

2024年8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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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