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告知书

2024/07/18 1.8w 阅读 379 点赞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秦皇岛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加之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乱穿乱行、乱停乱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故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

一、戴头盔、保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

二、守秩序、不乱停。电动自行车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三、不加装、不改装。不驾驶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给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原有结构。

四、靠右行、不闯灯。自觉做到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五、弃陋习、讲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六、不分心、勤亮灯。驾驶电动自行车过程中,不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开启前灯和后灯。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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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