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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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秦医保〔2019〕126号 )

2019/12/09 1.4w 阅读 214 点赞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社局,各参保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限额待遇调整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含生育保险待遇支出)由原来的8万元调整为12万元。

二、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