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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秦医保〔2019〕125号 )

2019/12/10 1.7w 阅读 291 点赞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社局:

为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市本级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本级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限额待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本级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二、本通知自202011日起执行。

三、各县区可参照市本级标准,对当地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12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