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
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全面取消复印件
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材料进行深度精简。自5月10日起,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仅提供材料原件,取消所有复印件,实行拍照扫描等方式留存信息,并归入业务电子档案。暂不具备条件、确需留存复印件的,由中心打印或复印,并不收取缴存职工费用。中心将进一步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手续,加强与政务信息共享部门联系协调,尽快实现信息查询共享,切实减少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提供的材料,为缴存职工提供最大程度的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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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九 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全面取消复印件
2018/05/13 6.5k 阅读 39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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