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简化已故职工公积金提取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和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便利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近日,市公积金中心根据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文件精神,简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小额账户提取手续。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以下(含1万元),提取人为法定继承人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无需提交继承公证书,继承人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材料及承责声明即可。
将已故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由原先“继承公证+中心审核”简化为仅由中心进行审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节省了继承人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特别是大大减轻了边远地区和经济困难群众的负担,使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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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公积金简报(第5期)
2021/04/19 1.4w 阅读 47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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