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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号

2017/10/19 9.6k 阅读 267 点赞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号
时间:2017-10-20
来源:秦皇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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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李莉炜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李莉炜,女,现任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拟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社会各界人士对该同志任职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5天,即2017年10月20日至24日。

电话:3220325

地址: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邮编:066000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