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我市自2015年8月1日起,可以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市政府具有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为推进我市地方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秦皇岛市政府立法工作流程》,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我市实际出发,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实践,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秦皇岛地方特色,符合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和范围。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依据和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
三、通过电子方式反馈请发送至:qhdfzb103@163.com邮箱。
四、通过信函方式反馈请寄至:秦皇岛市司法局立法处。
五、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