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节期间受理群众举报的公告
2021年教师节临近,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刹歪风、激浊扬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环境,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
九、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教师节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接受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举报电子邮箱:
市纠风办:qhdsjfbdc@163.com
市教育局:sjyjh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