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9]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我市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定于6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级计量师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级计量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四、报名组织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4月2-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7时30分。6月7-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开发票的时间为6月17、18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不需要的可以不开,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名资格审核
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报名全程网上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2018年在我省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在通过报考条件网上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报考承诺书》,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真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将进行报考资格诚信承诺抽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惩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已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报名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
七、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八、办公地点及电话
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5
联系电话:3621910或12333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