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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督促部分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及时领取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公告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阅读次数:222
有关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相关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发放我市城市区2024年度巡游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含新能源出租车运营补贴资金和费改税补贴资金)。截止2026年3月31日,我市城市区新能源出租车运营补贴资金应发209.11万元,已发放209.11万元,完成率100%;费改税补贴资金应发1142.34万元,已发放1134.40万元,完成率99.31%。
未领取2024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城市区巡游车驾驶员及所属出租汽车服务公司,请按照《秦皇岛市城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度)》文件要求,于2026年4月10日前提供申领巡游车驾驶员有效银行卡号信息办理领款手续。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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