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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2025/03/31 8.6k 阅读 353 点赞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

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本通知自202541日起施行,由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3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