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补充说明

2023/11/02 1.1w 阅读 298 点赞
关于《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补充说明
时间:2023-11-0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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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简称《区划方案》)自2020年2月11日起执行,对规范全市声环境管理、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现对《区划》解释说明如下:

一、《秦皇岛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由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二、4a类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三、秦皇岛港(场站用地范围内)调整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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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