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 关于动员人民群众上缴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2/04/10 7.6k 阅读 254 点赞

秦皇岛市公安局  

关于动员人民群众上缴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社会遗留烟花爆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和燃放造成环境污染,公安机关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上缴遗留的烟花爆竹,共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烟花爆竹上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系指烟花爆竹产品、原材料、半成品。

二、广大人民群众应遵守《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自觉禁放烟花爆竹,将存放或遗留的烟花爆竹上缴辖区派出所。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非法制贩、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四、对主动上缴非法制贩、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免于处罚。

五、对上缴的烟花爆竹应当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销毁、处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公安局

2022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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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