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秦皇岛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节选)

2016/07/28 6.3k 阅读 282 点赞
秦皇岛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节选)
序号审批事项名称监管法律法规依据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1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年第445号)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第十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海关、价格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
2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第五条“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部门
公安部门
3枪支弹药运输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枪支。需要运输枪支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4爆破作业项目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6号)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
5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6号)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公安部门、安监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
6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6号)第三十二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
7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6号)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
8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55号)第四十二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9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05号)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10集会游行示威安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得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11河北省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2007年7月17日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三条公安部归口管理全国的中介活动。地方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负责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中介活动的业务管理、监督、检查。中介机构设置的数量和分布应当与因私出入境活动的情况相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中介活动的市场管理。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1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申请及年检核对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令2000年第12号)第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是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第九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60项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审批。
《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第八条"列入国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的专用产品,按照国家规定分别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制度;未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证制度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实行生产登记制度。
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公安部门
1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竣工验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412号)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2号)第五条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第七条下列场所、部位必须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一)武器、弹药的存放场所;(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药品、致病毒菌等危险品的集中存放场所;(三)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的存放场所;(四)金库、运钞车,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五)金、银等贵重金属或者珠宝的经营场所及集中存放场所;(六)博物管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七)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国防尖端产品的生产场所和储备库;(八)电力、电信、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要害部位;(九)机场、车站、客运码头等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场所;(十)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场所、部位。第十一条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单位,应当查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单位持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批准证明;不得由无批准证明的单位设计、安装或者维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第十二条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单位,应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及有关资料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当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同意。)
《秦皇岛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秦政[2010]71号文件内容)第十五条按规定应当建立技防系统的场所或部位新建、改建、扩建时,其技防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技术防范项目审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合指导、联合施工图审查、联合竣工验收。
《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 GA/T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图纸审核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412号)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2号)第五条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第七条下列场所、部位必须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一)武器、弹药的存放场所;(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药品、致病毒菌等危险品的集中存放场所;(三)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的存放场所;(四)金库、运钞车,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五)金、银等贵重金属或者珠宝的经营场所及集中存放场所;(六)博物管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七)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国防尖端产品的生产场所和储备库;(八)电力、电信、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要害部位;(九)机场、车站、客运码头等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场所;(十)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场所、部位。第十一条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单位,应当查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单位持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批准证明;不得由无批准证明的单位设计、安装或者维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第十二条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单位,应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及有关资料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当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同意。)
《秦皇岛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秦政[2010]71号文件内容)第十五条按规定应当建立技防系统的场所或部位新建、改建、扩建时,其技防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技术防范项目审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联合指导、联合施工图审查、联合竣工验收。
《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 GA/T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1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申请核对《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第十条"省内的单位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部位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业务的,应当向省公安机关备案。
省外的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业务的,凭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向省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16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9年第564号)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111号)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17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公安部门
18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工作。第六条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三)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配置民用枪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19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2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的实施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20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6号)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21大型焰火燃放资质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55号)第三十五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899-2010):6.1申请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6.5.1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未经许可实施燃放作业,或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书面告知《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签发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22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994年第16号)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治安业务指导和检查。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公安部门商务部门
23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999年第38号)第三条: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管理,由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负责。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2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第455号)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公安部门安监部门
25桑拿洗浴、足疗等按摩场所的审批 《关于清理整顿按摩服务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的通知》(公通字[1998]85号)第三条:各级公安、劳动保障、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按摩服务场所的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按摩服务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建立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工作制度,加大公开检查的力度,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桑拿洗浴按摩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5]127号):三、加强日常监管。要落实桑拿洗浴按摩场所辖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责任制,强化派出所主管民警场所管理责任。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桑拿洗浴按摩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通和在》(冀公治传发[2015]60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桑拿洗浴按摩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将本地桑拿洗浴按摩场所(洗浴场所、桑拿SPA场所、足疗保健按摩场所以及其他附带桑拿洗浴按摩的场所)全部纳入视线。
公安部门卫生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2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412号)第36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河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修正案》第六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签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后,持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2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37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第二十三条: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经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1951年8月15日公安部发)第三条: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须先向该管市(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或分局申请登记,办理以下手续:1.详细填写特种营业登记表两份,附申请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像片三张,并觅具可靠非同业铺保两家。2.造具该业股东、职工名册,建筑设备及四邻平面略图(露天刻字摊免缴平面略图)。3.将填妥之申请登记表,连同像片、略图、名册等送公安局或分局,经核准发给许可证后,须另向该管工商机关申请,领得营业执照后始准营业。
公安部门公安部门
28古生物化石采掘与出境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有关工作。主要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管理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29对地方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其进行改造的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业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30渔业船舶初次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2003年第383号)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能。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各级公安边防、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予以协助。主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边防部门、质监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
农业部门
31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及备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1年 307号)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
32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35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33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第35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34再生资源回收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主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公安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商务部门
35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国务院《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第四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外交、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渔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主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配合监管部门:外事、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渔业、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

商务部门
36河道采砂审批《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河系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法对河道采砂行使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主要监管部门:水务部门、财政、公安、交通、国土资源、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水务部门
37戒毒医疗机构设置或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审批《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年第2号)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司法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戒毒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
卫生计生部门
38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审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8号)第五条: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1994年第11号)第二条:广播电影电视部是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负责全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是当地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地方各级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
主要监管部门:市文广新局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
文化部门
39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图书类)的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令令第2号,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部资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监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闻出版部门
40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的审批《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监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闻出版部门
4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依法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监管部门:质监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质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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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