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中心对没有及时上报职工信息的单位进行了系统筛选,发现部分单位(名单到首页-表格及数据下载里查看)没有及时上报职工身份证号码,影响这部分职工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请相关单位、主管部门、留守人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及时为职工申报职工身份证信息。
申报方式:1、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窗口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502室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补录职工身份证信息的通告
2017/08/23 1.0w 阅读 26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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