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2/09/25 3.0k 阅读 221 点赞

秦职改办〔2022〕29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22]41号文件精神,原计划于10月22日、23日举行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顺延至10月29日、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不参加延考网上确认

因考试安排调整,已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须在9月24日至9月2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由我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工作,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参加延期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延考。

报考人员操作流程

(一)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44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

(三)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2022年9月22日

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