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一)

2022/03/02 8.1k 阅读 159 点赞

破坏环境严厉打击欢迎举报



秦皇岛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负责全市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查处。为更好地保护绿水青山、和美家园,环安民警向广大市民进行环境生态资源保护方面的系列法律法规宣传,请大家熟知以下法规,发现相关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六)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八)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


  (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十一)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十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十四)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秦皇岛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宣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 110


         环安支队 0335-3950802


举报邮箱:huanbaozhidui@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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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