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秦皇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我局起草了《秦皇岛市公安机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按照《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1428191916@qq.com;
二、信函: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65号秦皇岛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邮编:06600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秦皇岛市公安机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秦皇岛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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