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百姓手中的闲散资金日益增多。通过某些投资途径能使手中的资金更加充裕,是多数人的愿望。但由于缺乏正确的投资引导和应有的防范意识,众多群众在利益驱动下,蜂拥而至,跳进犯罪分子设计好的陷阱内,致使群众上当受骗。 一、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权、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优惠证、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互联网建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待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防范建议 广大群众要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拒绝高息诱惑,寻找正当投资机会。对于周围人提出的高额返利项目要提高警惕,遇到类似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