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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办理房地产经纪委托事项的风险提示

2025/04/22 1.5w 阅读 95 点赞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办理房地产经纪委托事项的风险提示


近期,部分群众因委托个人或不合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买卖、租赁等经纪事项,遭遇欺诈,造成钱物损失和维权困难。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提示如下:

1.委托房屋买卖、租赁等经纪事项,不应委托个人,要委托合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委托前要查看该机构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经纪机构备案情况可通过“秦皇岛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委托房地产经纪事项应要求经纪机构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加盖机构印章,并由1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2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避免经纪机构规避法律责任,群众遭受损失后维权困难。

3.在办理房屋经纪委托及交易过程中,注意依法留存合同、收据、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音像视频等资料,为发生纠纷后维权提供充足的证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