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政策公告公示

秦皇岛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2024/05/07 1.4w 阅读 406 点赞

秦皇岛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为进一步降低购房群众贷款负担,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24年5月7日起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