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
全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1]11号),结合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与大气专家团队联合分析研判,预计2月8日—13日,受小风、高湿、逆温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污染累积,我市将出现以一次以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自2月8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为2月13日8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各区、县全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