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公告

2020/07/29 1.8w 阅读 105 点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建立更加有效的基金监管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强化监管。现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

一、引入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协商谈判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入参与秦皇岛市医保基金监管的公司。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按照相应监管疑点审核规则,发现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并进一步发现定点医药机构违规的共性问题,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疑点审核规则,丰富监管方式,大幅增强监管能力,全面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四、工作内容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的指派,在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医疗保障领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进行监管,筛查其可疑违规行为,结合现场考察、线下病历审核及商谈等方式,核实疑点问题,完成相关工作总结和审核报告。

五、相关要求

1)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展此项工作的执业资质(资格)。

2)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医疗保障稽查等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人员应具有医学、药学学历或相关资质,为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医保政策,从事临床及相关医保审核工作经验,具备医学审核稽查知识和能力,具备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的工作经验。

4)接受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的指派,协助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现场检查。

5)现场检查中完成疑点和金额的确认,并经定点医疗机构签字确认,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

6)负责现场检查结束后与被查医疗机构的交涉、答疑、确认工作。

7)服务商与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签订保密协议,对所有的文件资料、数据严格保密。

六、报名电话

0335-3963535  联系人:刘海彬

七、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入选单位后与入选单位协商谈判工作内容和工作报酬。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