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23/12/19 1.6w 阅读 504 点赞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0号)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以市医保局名义制定或牵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有效予以保留

(一)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规〔20211号);

(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市本级职工基本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规〔20212号);
    (三)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规〔20213号);
    (四)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秦政办规〔20214号)。

二、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一)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办发〔201668号)。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有效。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3121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