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6年秦皇岛市民爆行业“一业一查”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2026/03/31 1.1w 阅读 92 点赞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根据秦皇岛市2026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民爆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市公安局、市气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数量

(一)抽查对象范围。全市营业性、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二)抽查比例。按总数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对象首先从高风险、较高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如不能满足抽查比例,再从较低风险、低风险等级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抽查内容

1.公安部门: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2.气象部门: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执法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秦皇岛市相关经营主体名录库为基数,探索实施“信用标注+双随机监管”,将多维信用标注结果作为确定检查对象的筛选因素,由市公安局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名单。

(二)市公安局将抽取出的被检查对象名单分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进行确认。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公安局为本次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负责总体部署和沟通协调,并负责被检查对象的名单抽取及分派;联合抽查其它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对抽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1)对抽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抽被检查对象签字或盖章确认。

(2)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可通过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信息核查、远程互动等非现场无感式监管的,实施非现场检查。

2.市公安局统筹组织各部门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公示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是督促被检查对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质效的具体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市公安局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经营主体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被检查对象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被检查对象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等,使广大经营主体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经营主体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相关情况于抽查任务结束后及时报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联系人:王明学电话:13785075807

市气象局联系人:刘亮   电话:3206365

 秦皇岛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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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