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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 居(村)民家庭电气火灾防范提示

2017/08/08 6.6k 阅读 492 点赞
居(村)民家庭电气火灾防范提示
09477717-08-09评论(0)浏览(1252)

   为预防电气火灾,防止发生亡人火灾事故,请落实以下要求:

   一、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安装敷设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电工实施,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不在可燃物上敷设电线,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气线路;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禁止使用裸线插头等违章用电行为。

   二、严禁超负荷用电。选购有产品合格证、3C认证等标识的合格家用电器。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时插接空调、电暖器、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电暖器等发热电气设备使用时应远离可燃物;家用电器使用后要及时断电,不要长时间通电。

 三、严禁在配电箱(柜)存放可燃物。电表箱、配电盘(柜)、电缆井应锁闭,不在内部或周边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四、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在楼梯、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要私自拉接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五、正确报警和处置火情。发生火灾时,请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采取正确的自救逃生方式;扑救电气火灾宜先断电、后处置,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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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