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LEE HAKYEON居留许可
宣布作废的公告
为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防止外国人从事与停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特公告如下:
LEE HAKYEON,性别男,持韩国护照,护照号码M99068123,护照显示出生日期1982年1月11日。现持我支队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9日,居留许可号码101395331,工作单位裕罗电器(秦皇岛)有限公司。
该人由于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在该单位工作,现宣布其居留许可作废。
上述我支队签发的居留许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作废,10日后一经发现可阻止其入境或按非法居留查处。
秦皇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