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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8月1日启动抓拍

2023/07/26 6.4k 阅读 9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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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现将启用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点位

京哈线与(花溪路、龙城路、卢昌线、永平大街)交叉口、花溪路与永泰大街交叉口、龙城路与永泰大街交叉口、205省道与Y034乡道交叉口、山深线与205省道交叉口。

上述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二、智能卡口设备点位

京哈线与(花溪路、龙城路、卢昌线、永平大街)交叉口、花溪路与永泰大街交叉口、龙城路与永泰大街交叉口、山深线与205省道交叉口、新城大街第三实验小学西路段、新城大街北小广场南路段。

上述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交通违法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3年8月1日零时启动抓拍,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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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