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统计局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点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秦皇岛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由于高级统计师考试与石家庄市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在同一个考点,考场、考生均较多,请高级考生考前一天安排好食宿并提前熟悉场地,按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及成绩查询
(一)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我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3日至12日,审核截止到8月14日。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18时。10月24日至29日开通打印准考证。
(二)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市统计职改办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验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三)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自2022年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标准,初、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高级合格标准为90分。
五、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二)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的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市统计局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三)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四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如上传不成功,于8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图片发至市统计局邮箱qhdtjjbgs@163.com,并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032418。
六、高级统计师考试及申报评审有关事项
(一)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考试合格后,符合《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要求,方可申报参加评审。
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评审有效。省内合格标准,由省职改办与省统计局确定,报全国统计考办同意后执行,省内合格证书可参加下年度评审,逾期无效。
(二)申报高级统计师考试的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计算到2022年12月底。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但不得参加评审。
七、考试费用
(一)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1〕3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考务费105元,中级考务费210元,高级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用书:请上京东或淘宝网购买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考试用书。其中,《统计业务知识(2021版)》为初级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定价79元;《统计相关知识(2021版)》为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定价45元;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
联系电话:0335-3032418
附件: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要求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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