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皇岛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重点抽查内容 | 抽查次数 | 抽查人员 | 抽查对象 |
| 1 |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抽查 |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对娱乐场所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 1、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4、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5、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6、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7、提供住宿服务项目的场所住宿验证登记情况;8、其他与治安管理有关且应当进行公开检查的事项。 | 进行分级管理,所有一级治安管理场所每3个月至少抽查1次;所有二级治安管理场所每2个月至少抽查1次;所有三级治安管理场所每1个月至少抽查1次。重大节假日、重点区域应当加强抽查。 |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依托省厅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市级公安机关信息系统和市、县公安机关掌握的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 2 | 保安服务业抽查 |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保安培训机构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检查、监督。 | 1、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2、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4、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5、保安员及其服务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6、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7、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8、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 对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企业应当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比例。 |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依托省厅保安监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 3 | 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抽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 | 重点抽查内容:1、枪弹库室值守情况;2、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3、枪弹库存与领用登记情况。 | 对辖区内所有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企业和配置使用单位、市级公安机关每半年、县级公安机关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依托枪支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 4 |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购买、运输、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 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4、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都一致;5、实有民用报站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 对辖区内所有营业性爆炸作业单位,市级公安机关每半年、县级公安机关每个季度至少抽查1次;对辖区内的所有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市级公安机关每年、县级公安机关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依托省厅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 5 | 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抽查 | 根据《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 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同时可以根据季节和阶段性火灾形势的需要组织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发生火灾事故等情况的社会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社会单位基础信息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 6 | 网吧抽查 |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承担对网吧等经营性上网场所的网络安全审核、监管等职能。 | 1、网吧基础资料与网吧实际情况是否相符;2、是否存在一机多人上网的情况;3、是否存在不登、漏登、乱登或冒用他人身份证、身份信息登记上网等违背网吧上网实名制的情况;4、网吧业主、安全员及上网人员有无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各类有害信息。 | 每个月抽查3次,每次不低于5%。对于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网吧,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依托全省网安部门属地网吧基础信息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 7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 | 依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 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 | 1、购买单位是否取得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2、易制毒化学品运出地是否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3、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二年备查;4、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情况。5.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是否如实网上报备出入库情况;6.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单位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仓储设施是否安全到位。 | 对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每半年抽查1次,对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每季度抽查1次,对于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每2个月抽查1次。 |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依托全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 8 | 重点场所、部位建设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检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会重点场所、部位建设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检查。 | 1、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安装情况;2、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使用情况;3、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运行维护情况;4、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联网情况。 | 每半年抽查1次 |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 建立本地重点场所、部位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
政策通知公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016/10/31 1.2k 阅读 36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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