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NGUYEN NGOC TRA MY
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为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防止外国人从事与停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特公告如下:
NGUYEN NGOC TRA MY,性别女,持越南护照,护照号码B8212182,护照显示出生日期1993年5月11日。现持我支队签发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居留许可号码08516578,学习院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该人因个人原因,决定不再继续在该校学习,现宣布其居留许可作废。
上述我支队签发的居留许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作废,10日后一经发现可阻止其入境或按非法居留查处。
秦皇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