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职责分工,厘定规范部门间协调联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局起草了《秦皇岛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hdldj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66号(邮政编码:066000)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
附件:《秦皇岛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